惊天逆转!马斯克1390亿期权“起死回生”,特拉华最高法院终局判决拆解
日期:2025-12-24 16:39:34 / 人气:5

围绕马斯克2018年“天价期权”案的纷争,历经数年反转终于迎来终局。特拉华州最高法院的终审裁决,不仅让这份曾被判失效的薪酬方案重获新生,更重塑了美国公司法下控股股东交易的救济逻辑。这场横跨数年的司法博弈,戏剧性远超想象。
一、案件回溯:一场横跨数年的“期权拉锯战”
2018年,特斯拉董事会通过了一项震惊业界的CEO薪酬方案:授予马斯克12批股票期权,解锁条件与公司市值、营收、EBITDA等核心指标严格挂钩,全部完成后按当时股价计算价值约560亿美元,一审时该估值攀升至588亿美元,是当时公开市场规模最大的高管薪酬计划,其体量是同期同行中位数方案的250倍,更是马斯克此前薪酬计划的33倍。
争议的核心并非金额体量,而是方案通过的程序瑕疵。在特拉华公司法体系中,控股股东参与的自利交易本就需接受最严格的“完全公平审查”,而马斯克作为持股超20%、同时身兼创始人与CEO的核心人物,其对董事会的影响力让该交易的独立性备受质疑。果然,特斯拉小股东理查德·托尔内塔(Richard Tornetta)随即提起诉讼,指控董事会违反信托义务,要求撤销该方案。
这场诉讼开启了多轮司法反转:2024年1月,特拉华衡平法院裁定马斯克败诉,认定其为特斯拉“实际控制人”,主导的薪酬方案未通过完全公平审查,588亿美元期权彻底失效。衡平法院法官在判决中直言,马斯克“主导了自利性薪酬谈判,最终达成了不公平的价格”。马斯克一方并未放弃,同年6月推动股东大会重新表决该方案(内容未变,试图以股东批准弥补程序瑕疵),并于8月申请修改原审判决,但2024年12月2日,衡平法院再次驳回请求,维持原裁决。在此期间,特斯拉已将注册地从特拉华州迁至得克萨斯州,并通过了一项最高价值达1万亿美元的新限制性股票方案,为后续权益安排铺路。
二、终局改判核心:为何“撤销救济”被否定?
2025年12月19日,特拉华州最高法院就“特斯拉股东派生诉讼案”(In Re Tesla,Inc.Derivative Litigation)作出终审判决,以“中庸式裁决”终结纷争。法院并未全盘推翻衡平法院的事实认定,却否定了其核心救济措施,判决要点可概括为四点:
1. 撤销原撤销救济:推翻衡平法院完全撤销2018年薪酬方案的裁决,认为该救济措施过于极端;
2. 恢复原薪酬方案:裁定恢复马斯克2018年期权计划,认可其已完成全部考核目标的事实;
3. 判处名义损害赔偿:因原告未能提供其他合理救济方案,仅判予1美元象征性赔偿,确认其权利受损但无实质损失;
4. 调整律师费计算方式:取消按原3.45亿美元标的额15%计算的律师费,改为按律师工作量(lodestar)的合理价值,以四倍乘数奖励原告律师。
这份判决的核心逻辑,在于厘清“撤销救济”的适用边界——撤销的本质是“恢复原状”,需让交易双方回归交易前状态,但本案中这一前提完全无法实现,具体论证可分为四层:
(一)恢复原状的基本原则约束
特拉华最高法院援引多起先例(Norton v.Poplos、Geronta Funding v.Brighthouse等)明确,撤销救济的核心是“解除交易并使双方复位”,而非仅维护一方利益。这一原则要求所有参与方均需退回从交易中获得的对价,是司法审查的基石。
(二)核心障碍:无形对价无法返还
法院关键事实认定显示,马斯克在6年时间里已完全履行薪酬方案要求,达成了所有市场价值与运营里程碑,截至2023年1月,3.04亿份股票期权均已归属且处于价内状态。而马斯克获得期权的对价,并非金钱,而是其不可复制的时间、管理精力与战略决策力——这些无形投入已转化为特斯拉的市值增长(从2018年初的590亿美元飙升至今),根本无法“归还”给公司。若强行撤销方案,将导致马斯克“六年劳作无报酬”,陷入比交易前更糟的境地,违背恢复原状的核心原则。
(三)驳斥替代逻辑:旧股权不能抵销新对价
衡平法院与原告曾主张,马斯克已通过2009、2012年薪酬计划获得大量特斯拉股权,这些股权的增值已为其带来数百亿美元收益,撤销2018年方案不会让其“吃亏”。但最高法院明确否定这一观点,认为不同年份的薪酬计划是独立合同关系,旧合同的对价不能抵销新合同下的应得报酬,无法构成“实质复位”的替代条件。
(四)举证责任的纠正性分配
衡平法院的核心错误的是将替代方案的举证责任转移给被告——原审认为因马斯克一方未提出公平替代方案,故只能撤销。最高法院则纠正这一逻辑:寻求撤销救济的原告,负有证明“撤销可行”及“存在合理替代救济”的举证责任。本案中原告仅主张完全撤销,未提供任何可量化的赔偿或修订方案,法院虽认可薪酬方案存在公司治理瑕疵,却只能给予名义赔偿。
三、行权迷局:1390亿期权如何落地?
按当前特斯拉股价计算,这份重启的期权价值已攀升至1390亿美元,马斯克净资产因此单日暴增超千亿美元,跻身7000亿美元身家俱乐部。但法律障碍清除后,实际兑现仍面临多重现实约束:
- 行权资金压力:经拆股调整后,行权价约为23.33美元/股,若全额行权,马斯克需支付巨额现金购买3.04亿股股票;
- 持有期限制:方案自带五年持有期要求,行权后股票不能立即出售,需承受长期市场波动风险;
- 巨额税务负债:行权将触发高额所得税,马斯克大概率需出售部分股票缴税,可能影响其持股比例;
- 新方案的协同难题:2025年11月,特斯拉股东以超75%赞成票通过新的万亿美元薪酬方案,同样设置12项高难度目标。两项方案的权益衔接,成为马斯克决策的重要考量,这也是其与特斯拉暂未对判决作出回应的核心原因。
值得注意的是,若马斯克全额行权,其持股比例将从当前约12.4%升至股本扩张后的18.1%,对公司控制权进一步巩固。此前特斯拉为防范类似诉讼,在德州法律框架下设置了“持股不足3%不得起诉”的条款,仅马斯克本人符合条件,为后续权益保护筑起屏障。
四、案件启示:公司法边界与策略得失
这场诉讼不仅关乎马斯克的个人权益,更对美国公司法实践与企业治理带来深远影响,双方的策略得失也极具参考价值:
(一)公司治理:程序公正仍是核心底线
2025年2月,曾有律所推动特拉华州公司法改革,核心是修改实际控制人定义、限制股东信息权,且两项改革均获通过。市场曾猜测最高法院可能“溯及既往”豁免2018年方案的程序瑕疵,但判决最终重申:对控股股东交易的严格审查标准不变,程序公正与充分信息披露仍是不可突破的底线,改革后的法律未被适用。
(二)原告策略:单一诉求致救济受限
原告的核心失误在于诉讼策略的“孤注一掷”。其最初曾提出方案修订请求,却在一审前撤销该诉求,仅主张完全撤销,最终因无法提供替代救济方案,仅获1美元名义赔偿。反观马斯克一方,在上诉中主动提出方案修订建议,反而掌握了救济逻辑的主动权。这一教训表明,复杂商事诉讼中,多元救济诉求的设计至关重要。
(三)司法导向:救济措施需兼顾公平与可行
最高法院的判决传递出明确信号:即使交易存在程序瑕疵,若撤销救济会导致一方利益严重失衡(如无形对价无法返还),法院将优先选择更温和的救济方式。这为今后类似控股股东自利交易案件提供了参照——司法审查不仅要纠正违规行为,更要兼顾交易的不可逆性与实质公平。
至此,马斯克2018年期权案的特拉华州司法程序正式落幕,后续行权决策与新方案的落地,将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。这场横跨数年的博弈,最终以“承认瑕疵但维持交易”的方式收尾,既守住了公司法的原则底线,也尊重了商业交易的现实复杂性。
作者:傲世皇朝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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